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本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甲方将坐落于 ,面积 平方米租给乙方经营公司使用。该房屋属合法建筑,可安全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年租金: 元整。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为: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租赁房屋的用途:属商业用房,作为乙方注册场地使用。
第七条租赁房屋的维修: 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出租人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
第九条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租赁期到期日之前。
第十条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应及时如数补交租金。承租人违反合同,擅白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特别事项另行协商。
第十三条 双方自合同签订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